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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发布时间:2009-06-29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大小[ ]
    活动旨在努力使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由“软”变“硬”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5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今天(20日)下午,高检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该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电视电话会议由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主持,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讲话,高检院副检察长孙谦、姜建初出席会议。

     电视电话会议上,张耕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汇报和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结束后,各省级检察院要抓紧把这次会议精神和贯彻意见向党委、人大汇报,以取得有力的领导、监督和支持。

    张耕在主持时讲话强调,各省级检察院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检察长要亲自抓,分管检察长要集中精力抓,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配强工作力量,保证工作时间和条件,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为专项检查活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此外,要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专项检查工作。这次专项检查活动任务重、时间长,要处理好专项检查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专项检查活动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各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要通过专项检查活动带动、促进和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健康发展,以实际成效迎接建国六十周年。

    邱学强讲话指出,开展这次专项检查活动,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要求,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

    邱学强说,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难度较大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职能履行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关系到人民权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在当前我国面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经济发展困难明显增加的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包括刑事审判监督在内的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邱学强指出,高检院组织开展这次专项检查活动,就是要积极顺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呼声,真正把功夫下在监督上,努力使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由“软”变“硬”,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法律监督实效、解决司法不公问题上见到更大成效,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不辜负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

    邱学强强调,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讲究工作策略,注意工作方法,要主动接受党委政法委的领导,积极争取人大的监督和支持;要主动向人民法院通报情况,使其了解专项检查的主要目的和任务,争取理解和配合,对于人民法院正确的刑事裁判,注意维护其审判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不能因个案处理不当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要始终把专项检查的重点放在发现和解决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上,特别是要注意将专项检查活动向前延伸,切实解决和纠正起诉证据不扎实、定性不准等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着眼于规范执法、着眼于监督能力建设、着眼于严格加强自身监督制约、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

    据介绍,高检院已经成立了由相关院领导和公诉、监所、控告、申诉等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具体落实和推动。

    今天的电视电话会议通过检察专线网视频会议系统同步传输至基层检察院。 (徐日丹)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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