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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11-2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万潇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监督机制,把法院工作有效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11月26日上午,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乌鲁木齐县党校干部艾力汉、侨联干部阿曼古丽等9名廉政监督员以及县法院各部门廉政监察员参加了座谈会。

  根据流程,首先是征求意见环节。各位廉政监督员和法院各部门廉政监察员进行了交流座谈。廉政监督员们对2020年县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县法院重视院外监督,紧密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联系的做法表示高度赞赏。同时,就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强化诉源治理、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接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根据要求,案件合议报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需要纳入案件评查标准体系中。县法院政治部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审判执行各部门已归档的案卷,邀请廉政监督员和监察员进行交叉阅卷。经过查阅,每本卷宗均符合“三个规定”要求。

  随后,对“四类案件”监管平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结合随机抽取的案件,对“反馈监管意见”、“提出监管意见”、“监管统计分析”等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实时监督。廉政监督员纷纷表示,现在的平台真是清晰明了、过程标准,让法院工作更加阳光,让人民群众监督更透明。

  最后,开展现场监督对外委托鉴定“摇号”环节。本次“摇号”案件种类涉及笔迹鉴定、资产价值评估、工程造价,共计3件。审管办主任薛丹就“摇号”平台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讲解,并说明在摇号结束后,会同纪检人员共同在结果确认单上签字。廉政监督员对此次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整个过程阳光操作,排除了外界因素干扰,有利于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邀请廉政监督员参与,确保了公平、公开、公正,进一步提高了法院司法公信力。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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