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陈富成 甘丽洁)闫某健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在事故中受伤,落下一级伤残。案发后,闫某健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并花去了大量的医药费用。虽然法院判决肇事人对闫某健负赔偿责任,但肇事人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导致闫某健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闫某健的父亲于今年3月22日到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本案的民事判决执行进行法律监督。接访检察官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到港南区湛江镇蒙村闫某健的家中走访调查,认为闫某健的家庭因案致贫,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当场为其办理了司法救助申请手续。
为促进司法公开公正,2021年4月26日上午,港南区检察院到湛江镇蒙村村委会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港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富成主持,并邀请了湛江镇维稳副书记、群众中心工作主任、镇政府民政办主任、人大代表、村委成员、村民代表等七人担任听证员,闫某健的父亲到场参加听证。
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走访调查情况、获得司法救助的条件以及检察官的救助审查意见,申请人家属陈述了其家庭的困难情况。随后,听证员经过闭门评议,一致认为闫某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对闫某健提供司法救助。
会后,陈富成表示,检察院会迅速启动司法救助金的报送审批程序,尽快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同时将依法对本案的民事判决执行开展法律监督。听证员们纷纷表示,检察院召开的这场听证会既是对闫某健家庭雪中送炭,也是对广大村民的送法上门,让群众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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