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专项监督护粮安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河南襄城发现1例境外输入复阳病例 行动轨迹公布

发布时间:2021-09-22  来源:今日襄阳微信公众号  字体大小[ ]

  河南襄城发现1例境外输入复阳病例 行动轨迹公布

  襄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襄城县1例境外输入复阳病例的通报

  2021年9月21日,襄城县发现1例境外(刚果金)输入复阳病例。

  境外输入复阳病例情况:黄某某,男,42岁,中国籍。现住地:襄城县范湖乡大陈行政村柳树王自然村。未进行新冠疫苗接种。

  根据流调结果,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发布如下:

  8月4日,黄某某自刚果金乘飞机从广州市白云机场入境。

  8月5日,黄某某核酸检测结果呈新冠病毒阳性,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3天。

  8月28日,黄某某治愈出院,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集中隔离点集中医学观察14天。

  9月11日,黄某某持解除隔离证明解除隔离。

  9月11日,乘大巴自广州市客运总站至南阳市。

  9月12日14时,黄某某在南阳市车站外转乘大巴至平顶山市,17时许到平顶山市新汽车站,乘一辆黑色老年代步车到平顶山市老汽车站,因错过末班车,乘电动车找到一辆平顶山至禹州大巴(豫K35817),乘坐至襄城县迎宾路与紫云大道交叉口下车,乘出租车(豫KT8188)到范湖乡纸坊村路口,由其父母骑电动三轮车接回范湖乡大陈行政村柳树王自然村家中。

  黄某某从广州市返回襄城县范湖乡大陈行政村柳树王自然村家中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回家之后居家隔离。

  9月20日6:30,黄某某在范湖乡大陈行政村柳树王自然村路口乘坐9路公交车(豫KD0052),于7:00在中心路与百宁大道路口下车,步行到襄城县人民医院东门扫码量体温,在门诊楼二楼肠胃科门口排椅等候上班。7:49到一楼收费窗口缴费,到肠胃科挂号,在31号诊室就诊,后到三楼窗口抽血,一楼核酸采集点采样,在三楼大厅等化验结果。9:30左右到胃镜室准备做胃镜,因无陪护人未做。10:12在襄城县人民医院东门南侧百宁大药房买药,10:32在中心路与百宁大道路口乘9路公交车(豫K92020)回家。黄某某在乘坐公交和医院就诊过程中全程均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9月20日23:58,黄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弱阳性。9月21日凌晨,襄城县人民医院安排负压救护车将其转运至襄城县集中隔离区采样,并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目前,范湖乡大陈行政村柳树王自然村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已经排查到的与黄某某有过密接、次密接者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他人员正在排查中。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黄某某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群众,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温馨提醒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襄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21日

中国医药新闻网摘编任薏宏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