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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男子从小区楼顶跳伞!成都警方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03  来源:成都成华公安  字体大小[ ]

 警情通报

  针对近日网传“一男子在小区楼顶跳伞”的相关视频,我局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2026年6月30日23时许,任某某(男,23岁,自称跳伞教练,经核实未取得相关从业资质)为博取网络关注,在某小区高层楼房楼顶实施跳伞,后将视频剪辑发布至其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其行为已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针对此次未经审批进行航空体育活动的行为,我局已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对其涉事网络账号,已通报相关互联网平台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警方提示:跳伞须在依法批准的专用空域和场地内,严格依照法规及行业规范开展。未经审批许可,严禁在城市建筑、桥梁、广场等公共区域实施此类活动。对在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实施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快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2026年7月2日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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